集装箱海运物流活动的时候,我们有时候会遇到一些提单是比较特殊的,那到底有哪些特殊提单呢?航隼帮为您总结了以下的7种:
一、合并提单
合并提单是应托运人请求而产生。当同一船舶装运的同一装货港、同一卸货港且同一收货人的两批或多批相同或不同货物,可合并签发一份提单。托运人或收货人常出于节省运费的考虑,要求承运人将本应分别签发提单的货物整合在一起,仅签发一份提单。
二、并装提单
并装提单主要针对两批或多批品种、质量、装货港和卸货港相同但分属于不同收货人的液体散装货物。这些货物并装于同一液体货舱内,为每批货物的收货人分别签发一份加盖“并装条款”印章的提单。在并装提单的情况下,需确定一个主要收货人(通常为批量大的收货人),由其负责分摊各个收货人应承担的货物自然损耗和底脚损耗。
三、分提单
承运人应托运人要求,可将同一装货单上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同一批货物,为方便目的港收货人提货,分开签多份提单给不同收货人,此即分提单。只有满足标志、货种、等级均相同的条件才能签发分提单,否则会增加承运人在卸货港理货及分标志的费用负担。除散装油类一般不超过 5 套外,其他货物对分提单数量并无限制。
四、交换提单
在直达运输条件下,应托运人要求,承运人承诺在约定中途港凭启运港签发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且仍以原来托运人为托运人的提单,并注明“在中途港收回本提单,另换发以该中途港为启运港的提单”或“Switch B/L”字样。当贸易合同规定特定港口为装货港,而卖方因备货原因需在其他港口装货时,为符合贸易合同和信用证要求,常采用这种方式要求承运人签发交换提单。
五、舱面货提单
舱面货提单又称甲板货提单,是指货物装于露天甲板上承运时,在提单上注明“装于舱面”字样的提单。
六、包裹提单
包裹提单适用于少量货物、行李或样品等。
七、集装箱提单
集装箱提单是集装箱货物运输中的主要货运单据,由负责集装箱运输的经营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集装箱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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