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的赔偿责任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损失或损害原则
国际货运代理应为自己或其雇佣的承运人因过失或疏忽造成的货物损失或损害负责,这是赔偿责任的核心。
二、公平合理原则
如果代理方雇佣的承运人存在过失,代理方应合理承担责任和补偿,而不仅仅要求证明过错,确保赔偿责任公正合理。
三、常识原则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货运代理应根据最佳实践尽力防止货物损失或损害,操作时应具备基本常识和判断力。
四、约定原则
赔偿责任应依据客户与代理方之间的协议或合同内容进行,这意味着赔偿的具体条款会受到双方合同的约束。
五、聘约原则
代理方应按聘约执行职责,不得超出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
六、适当预见原则
代理方应预见到运输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并采取合理措施进行预防,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赔偿实施规定
- 如果货物市价与发票金额有差异,且无法确定差额,按发票金额赔偿。
- 对于古玩或无实际价值的货物,除非事先声明并支付费用,否则不予赔偿。
- 代理方需赔偿货运费用、海关税等,但不包括其他进一步的损失。
- 货物部分损失按比例赔偿。
- 若货物未按时交付,代理方需赔偿因延误导致的直接后果和合理费用。
这些赔偿责任原则确保国际货运代理在操作过程中对货物和客户权益负责,确保运输过程的公正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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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改编辑:2025年02月24日 11: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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