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4月,交通部成立了国营轮船总公司负责经营和管理航运业务。1951年2月1日,交通部决定将国营轮船总公司改为中国人民轮船总公司(THE PEOPLE'S NAVIGATION COMPANY),同时在天津、青岛、上海、广州、汉口设立区公司。1951年7月19日,政务院决定撤销中国人民轮船总公司成立海运管理总局。中国人民轮船总公司虽然撤销了,但它的电报挂号“PENAVICO”被后来的中国外轮代理公司(CHINA OCEAN SHIPPING AGENCY)一直沿用至今。
1953年1月1日,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及大连、秦皇岛、天津、青岛、上海和广州六家分公司对外宣布成立。随之代理业务迅速扩大,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运输公共代理人。自1955年下半年起,外代开始接管外籍航商和代理行的在华业务。截止1960年,全部接管工作结束,从此外代成为中国独家经营国际航行船舶代理业务的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有限公司获得了GB/T19001-2000、IDT ISO9001-2000质量体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