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人民币支付是可以正常退税的。
根据国税函[2010]303号文件规定,出口企业申报以人民币结算的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提交书面资料及办理程序与其他外币结算的出口业务完全相同,仅在电子数据申报方面有所区别,即在出口退(免)税明细数据中增加相应的标志,在备注栏填写“KJ”(“跨境”首字母缩写为“KJ”)。不过要注意,买家通过自己在中国的分支机构境内支付人民币,这种是不能退税的。
@ 2023年06月30日 12:20:51 | 曾豪杰 服务电话:13505086155 | 主要服务东南亚各国专线,越南、泰国、新加坡、马来西亚、菲律宾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