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骗子的主要特征
买方大多为中间商;
买方均多为出口商的新客户,双方无交易历史;
买方冒充另一合法经营企业,盗用或非法获取注册文件,在与出口企业接触中,配合提供注册信息、财报信息、地址、联系方式等多种伪造信息骗取客户信任,以达到欺诈交易的目的。
2、骗子的惯用套路
冒用国外知名企业(或其子公司)名义注册中介公司,利用其知名度及信息资料行骗,伪造文件、签章及职员身份,签订虚假合同;
采用高风险支付方式交易。利用我国出口企业对新市场缺乏了解、急于扩大贸易量的心理,要求使用赊销(O/A)等卖方风险较大的支付方式进行交易,提货后拒不付款甚至失联。
3、加强风险防控
充分利用资信调查信息
对买家资信状况不了解时,也可事先申请买家资信调查。在获取买家资信报告后,应仔细对照资信报告与买家所述是否一致,如有疑点应向买家核实清楚,并获得其书面解释,切勿急于与买家签署贸易合同。
务必确认买家联系人身份
若对方联系人明确表明其是中间商或者代理,必须要求其提供相关书面授权。若出口商不是从最终买家处直接获得合同文本的,需向中间商或代理索要其获得合同的原始途径证明,原始邮件必须通过买家官方邮箱发出。
可以通过如下方式确认其身份:
1、核对签署人名字是否列在资信报告中的“管理人员名单”中;
2、若联系人非有权合同签字人,需要求其出具相关书面授权;
3、关注合同的形式,在传真件的情况下看页眉的传真号,是否与买家网站上或资信报告上所留的传真号一致;在正本的情况下,看寄出地址及邮戳;在电子邮件的情况下,必须使用买家官方邮箱。
特别关注收货人信息:
欺诈案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骗取货物,所以往往会要求出口商将货物发送给所谓的指定收货人。因此对出口商而言,如何有效控制货物物权是非常重要的环节。
1、出口商应保持提单上的出运信息与限额(合同)买家的信息一致;
2、当买家提出货发第三方时,需要求买家提供收货公司的完整信息;
3、更改收货人、付款路径等关键贸易信息时,一定要求买家用公司官方邮箱发送邮件;
4、在诈骗过程中,诈骗人往往会指定货代,方便其提取货物。因此,出口商在实际贸易中应要求使用自己选定的货代,在出现风险时,能有效帮助出口商控制货权,防止货物被骗取。
通过约定付款路径,有效甄别买家真伪
在首次贸易中,很多出口商都已经能够做到在支付方式中约定一定的预付款来降低风险,但还远远不够,因为对方可能会为了骗取价值更高的货物而不惜支付一定的预付款。
因此,关于预付款的金额可以与买家商量,但是在付款路径上必须明确要求对方以限额(合同)买家自己的银行账户来进行外汇支付。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锁定买家的真实性,有效降低诈骗风险。
案件发生后,采取适当法律手段
案件发生后,及时采取适当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及时向中国国际刑警组织报案等,并委派人员到货物所在地办理货物退运或转运,尽量将损失降至最低,并向主管部门及使馆经商处反映情况
@ 2023年07月29日 16:05:45 | 烟火过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