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备案基本程序:
经贸部门审批
--> 向海关服务中心购买空白《登记手册》。
--> 合同预录入 。
--> 海关审核后开具《开设保证金台帐联系单》。
--> 向中国银行申请设立台帐 ---> 海关核注银行签发的《台帐登记通知单》。
--> 海关进行计算机异地传输 ---> 收到传输成功回执后核发《登记手册》。
二、合同备案所需单证:
1、经营单位申请报告。
2、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证》,属于进料加工的需要加盖税务部门印章。
3、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
4、经营单位基本帐户开立证明。
5、加工企业所在地经贸部门出具的《加工生产能力证明》。
6、委托加工应提供经营单位与加工企业签定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委托加工合同(协议)。
7、开展异地加工贸易,须提供经营单位所在地海关出具的关封,内含《异地加工申请表》一式二份。
8、首次开展加工贸易须提供经营单位和加工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海关登记通知书》。
9、经营单位的介绍信或委托书。
10、加工工艺说明。
11、如需异地口岸进出口报关,须填写《异地报关申请表》。
12、海关需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