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的职能主要有三项:(1)组织谈判并管理谈判达成的各项协议,即为成员方谈判提供机会和场所,这是世界贸易组织从“关贸总协定”继承来的一项职能;(2)解决贸易争端,即世界贸易组织负责对《关于争端解决的规则及程序的谅解》进行管理,以解决成员方之间的贸易争端;(3)审议贸易政策,即WTO通过定期的、集体的对各成员方贸易政策与做法进行审议和监督,以提高各成员方贸易政策的透明度,检查各成员方贸易政策与做法对多边贸易体制的影响,促进各成员方更好地遵守多边贸易协议及其接受的诸边贸易协议所确定的规则与纪律,更好地履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