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与各国政府已经签订的、在继续执行的植物检疫、植物保护协定、备忘录主要有:
1963年2月18日与阿尔巴尼亚政府签订的《关于农作物检疫和防治病虫害的协定》
1978年8月21日与罗马尼亚政府签订的《关于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的协定》
1980年6月6日与南斯拉夫政府签订的《关于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的协定》
1983年8月9日与朝鲜政府签订的《关于植物检疫和防治农作物病虫害的协定》
1986年1月22日与匈牙利政府签订的《关于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合作协定》
1986年5月12日与加拿大政府签订的《植物检疫合作谅解备忘录》
1986年8月25日与荷兰王国政府签订的《植物检疫协定》
1988年5月31日与新西兰政府签订的《植物检疫合作备忘录》
1990年5月29日与乌拉圭东岸共和国政府签订的《关于植物检疫合作的谅解备忘录》
1990年5月29日与智利共和国政府签订的《植物检疫合作备忘录》
1992年5月9日与蒙古国政府签订的《关于植物检疫的协定》
1994年6月7日与保加利亚政府签订的《关于植物检疫的协定》
1994年9月22日与波兰政府签订的《关于植物检疫的协定》
1995年6月26日与俄罗斯联邦政府签订的《关于植物检疫和植物保护的协定》
1995年12月13日与巴西联邦共和国政府签订的《关于植物检疫的协定》
1997年6月24日与泰王国政府签订的《关于植物检疫的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