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是由出租人(租赁公司)同承租人(用户)之间订立的一项合约,规定由出租人购进承租人所选定的设备,租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按期偿付租金。租赁大体上分为两类:
一是融资租赁,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所付租金的总和等于出租人对设备的投资加上手续费。
二是服务租赁,出租人向承租人收取的总租金只是他投资的一部分,期满时,承租人将设备归还出租人。
国内目前较多采用金融租赁,以后有条件时也开展服务租赁。承租人可向"上海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简称'上租')"直接租物,这时,设备先由"上租"从国外购进或从国外租赁公司租进;也可直接从国外租赁公司租进,委托"上租"担保。
租赁既是引进的方式之一,其范围也就非常广泛。租赁物既可以是新物,也可以是旧物;既可以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既可以是大型设备或成套设备,也可以是小型设备或单机。总之,任何工业设备,运输设备,建筑设备,办公室设备,农业机械设备,医疗和科研设备(以上均可包括软件)都可以通过租赁引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