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分销权方面:我国将首次向外国公司提供分销权,取消现有的法规限制,并将于3年内取消大部分产品的分销服务限制,外国商人可以分销进口产品和我国制造的产品。分销权将会在我国目前限制最严的分销行业,例如批发、运输、维修等行业中实施。
物流服务业方面:我国承诺所有的服务行业,在经过合理过渡期后,取消大部分外国股权限制,不限制外国服务供应商进入目前的市场,不限制所有服务行业的现有市场准入和活动。同时在辅助分销的服务方面也作出了类似的承诺,具体包括租赁、速递、货物储运、货仓、技术检测和分析、包装服务等方面,这些方面的限制将在以后3-4年内逐步取消,在此期间,国外的服务供应商可以建立百分百的全资拥有的分支机构或经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