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运输司国际航空运输处申请航权和航线,步骤如下:
1、向国际处发电报,报送需求的航权。
2、通过邮件方式进行文字具体说明,并报送相关材料。
材料包括:
包机合同(进口)
收货人确认函
代理确认函
检疫证
一类代理资格证
地面代理服务协议
129审定运行规范
3、国际处邮件回复电报批文,同时抄送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
航空公司在接到国际处电报批文后向民航空管局申请时刻和航路。
与地区管理局协调时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现在很多机场参与时刻协调,如果航空公司申请时刻遇到困难,机场在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协助航空公司向地区管理局协调时刻。
最终,民航局运输司国际航空运输处批复落地许可,空管局批复时刻。